、原、被告于2019年1月22日在南阳市宛城区民政局办理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为“一、男方王X与女方许X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夫妻双方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儿子王XX出生,... 查看详情 >>
2013年,闫X、门XX均在XXX供职,XXX在南阳市卧龙区青华XX承揽有工程项目,2013年3月9日,XXX与刘X签订承包协议,刘X承包开发南阳市卧龙区青华XX部分项目,刘X向X... 查看详情 >>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连带偿还拖欠原告借款本息合计271000元;并自2020年4月11日起按月息1.5分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查看详情 >>
原告吕XX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拖欠原告的55,000元本金及利息(利息以未还本金55,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9日起按照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四... 查看详情 >>
本院认为:一、本案的争议主要是原告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是否超过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故首先需要认定本案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从《连带担保借款合同》打印的条款内容看,并没有对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作出...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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